2022年2月23日,ECHA(歐洲化學品管理局)提交了關于在歐盟范圍內(nèi)限制消防泡沫中PFAS(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)的提案。此提案將防止進一步對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,以及降低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風險。
提案主要內(nèi)容為,在特定的過渡期間后禁止所有用于消防泡沫的PFAS投放市場、使用和出口。ECHA計劃于2022年3月23日對此提案開展為期6個月的公眾咨詢,ECHA風險評估和社會經(jīng)濟分析科學委員將結(jié)合咨詢期間收到的科學證據(jù)對提案進行評估,歐盟委員會將結(jié)合提案和委員會的意見做出最終是否納入REACH限制篇管控的正式?jīng)Q定。
此外,五個歐洲國家(荷蘭、德國、丹麥、瑞典和挪威)正在制定一項限制提案,該提案將涵蓋所有其他用途的PFAS,他們計劃在2023年1月向ECHA提交提案。歐盟的可持續(xù)化學品戰(zhàn)略將PFAS政策置于首位和中心位置。歐盟委員會承諾逐步淘汰所有PFAS,只允許在被證明對社會不可替代和必不可少的情況下使用它們。
背景
PFAS(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)由數(shù)千種物質(zhì)組成,PFAS具有持久性、遠距離遷移性、毒性和生物累積性,且目前在全球范圍內(nèi)的許多動物和人體血液樣本中檢測到了全氟化合物的存在。全氟類化合物對人類和環(huán)境的危害已經(jīng)引起了相關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廣泛關注,越來越多的全氟類化合物被納入或即將納入到法規(guī)的管控。PFOA、PFOS、PFHxA 、PFHxS、C9-C14 PFCAs等都屬于PFAS。
常見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管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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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德國、荷蘭、挪威、瑞典和丹麥提議的REACH限制篇物質(zhì):限制PFAS物質(zhì)的生產(chǎn)和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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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AB 652:2023年7月1日之后,禁止在青少年產(chǎn)品中有意添加PFAS,要求小于100ppm(以有機氟總量計)。 |
| 歐盟POPs法規(guī):物質(zhì)/混合物≤10ppm,物品<1000ppm,紡織品或帶涂層的材料<1ug/m2。 |
中國POPs(PFOS及其鹽和PFOSF):2014年3月26日起,禁止PFOS及其鹽和PFOSF除特定豁免和可接受用途外的生產(chǎn)、流通、使用和進出口。 |
| 歐盟POPs法規(guī):物質(zhì)、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及其鹽含量小于等于0.025mg/kg;物質(zhì)、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關物質(zhì)單項或總和≤1mg/kg。 |
日本化審法(PFOA及其鹽類):2021年10月22日起,對于PFOA及其鹽禁止生產(chǎn)、進口或使用,禁止進口含有PFOA及其鹽的特定產(chǎn)品。 |
C9-C14 PFCAs及其鹽和相關物質(zhì) | REACH法規(guī)限制篇第68項:物質(zhì)、混合物或物品中C9-C14 PFCAs及其鹽類的總和低于25 ppb,C9-C14 PFCAs相關物質(zhì)的總和低于260 ppb。 |
REACH法規(guī)SVHC物質(zhì)(C9-C14PFCAs):物品中SVHC含量超過0.1%則需進行信息傳遞、SCIP通報或REACH-SVHC通報。 |
| REACH法規(guī)限制篇評議物質(zhì):物質(zhì)、混合物、物品中PFHxS及其鹽含量<25ppb,PFHxS相關物質(zhì)總和<1000ppb。新進展:提議已被采納,還未發(fā)布正式?jīng)Q議。 |
| REACH法規(guī)限制篇評議物質(zhì):物質(zhì)、混合物、物品中PFHxA及其鹽含量<25ppb,PFHxA相關物質(zhì)總和<1000ppb。新進展:提議已被采納,還未發(fā)布正式?jīng)Q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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